真正的大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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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确有愚弄大家之嫌,估计是zjh的中高层贪官准备为自己违法获得的ipo股份进行减持留的后门,易村长不一定能看得懂,糊里糊涂地就通过了。有识之士应该积极呼吁反映,分红应该达到累计利润的30%,而不是年均30%。漏洞其实还是很多的,而且明显为小非开后门,有识之士的声音证监会听不到,不来一次彻底反腐是办不到的。
此举,有利于抑制新股的不合理高价发行,抑制新股和次新股的短期爆炒,确保市场的长期稳定。
(新股和次新股在被资金短期爆炒后,往往陷入长久的阴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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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年不是已经支付对价,好多就是10送3,给流通股东了吗,还想要。70%的上市公司还没有支付对价过,2005年以前上市的公司不用支付对价了,大股东已取得流通减持权,符合减持规则的可直接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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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不通过二级市场呢 走大宗平台.............其实也就是提高了一下减持的成本而已 应该还是有办法的 也许减持的更隐蔽和加速 如果我们是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我们会怎样选择呢 坐以待毙?几个亿 几十亿 几百个亿资产?等da土豪 ?哈哈 也许我们是散户思维 格局太大!总是热泪盈眶的盼星星盼...国内在法律执行上认实际效果,不认对法律条文的规避。比如那些法律条文搞避税的,最后大都被认定为偷税。你设想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实质上也还是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这么简单的规避法规的操作,是不会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