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赞同来自: laolii
债券简称:H20 融信 1 债券代码:163761.SH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第二次兑付安排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兑付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3、本金偿付安排:根据《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及相关决议,“发行人拟于本议案(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之《议案二: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通过后的第 20 个交
易日内向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兑付本金面值(以 100 元/张为基准,下同)
的 0.1%。”
4、利息支付安排:根据《会议通知》及相关决议,“自该等决议通过之日起,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安排即相应调整,本期债券此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内容
与本议案不一致的,以本议案为准。”
为保证本次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H20 融信 1
3、债券代码:163761.SH
4、发行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人民币 16.5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原为 5 年期,附第 2 年末及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会议决议公告》,本期债券期限调整为
6.26 年期(即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
7、当期票面利率:5.60%
8、本金偿付安排:本期债券本金余额偿付方案如下:
序号 最晚兑付日 兑付比例1 完成兑付后债券
剩余面值(元)
1 本议案通过后的第 20 个交易日 0.1% 98.70
2 2026 年 4 月 28 日 49.7% 49.00
3 2026 年 7 月 28 日 25.0% 24.00
4 2026 年 10 月 28 日 24.0% 0.00
-- 总计 98.8% --
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下同)。
9、利息偿付安排:原议案资本化利息、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资本化利
息与本期债券本金按照相同的兑付日期和比例进行分期摊还,以票面利率 5.60%
计息:
上述兑付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资
本化利息、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依据上述约定的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偿付安排,每张“H20 融信 1”公司债券
本金及利息的后续兑付方案如下:
二、本期债券兑付安排情况
1、本次计息期限:2025 年 3 月 12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不含)
1 以 100 元/张为基准
序号 最晚兑付日期
兑付原
始本金
金额
兑付原
始利息
金额
资本化
利息金
额
资本化
利息之
利息金
额
合计兑
付金额
1
本议案通过后的第 20
个交易日 0.1 0.0149 0.0042 0.0006 0.1197
2 2026 年 4 月 28 日 49.7 8.3572 2.0969 0.3526 60.5067
3 2026 年 7 月 28 日 25 4.5529 1.0548 0.1921 30.7998
4 2026 年 10 月 28 日 24 4.7095 1.0126 0.1987 29.9208
- 合计 98.8 - 4.1685 - -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5.60%,每
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 元,兑付原始利息金额为 0.149 元(税前),资本
化利息金额为 0.042 元(税前),资本化利息之利息金额为 0.006 元(税前)。
3、本次兑付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4、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三、兑付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
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
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
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
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
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
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
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
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
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 5 号奥体正祥城 6 号楼 7 层 7-3
法定代表人:刘熙
联系人:倪翔宇、梁馨予
联系电话:021-52260069
邮政编码:350008
2、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四层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联系人:钟德根、吴昊
联系电话:010-57631031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14 层
联系人:冯天骄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第二次兑付安排公告》之盖章页)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日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第二次兑付安排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兑付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3、本金偿付安排:根据《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及相关决议,“发行人拟于本议案(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之《议案二: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通过后的第 20 个交
易日内向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兑付本金面值(以 100 元/张为基准,下同)
的 0.1%。”
4、利息支付安排:根据《会议通知》及相关决议,“自该等决议通过之日起,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安排即相应调整,本期债券此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内容
与本议案不一致的,以本议案为准。”
为保证本次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H20 融信 1
3、债券代码:163761.SH
4、发行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人民币 16.5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原为 5 年期,附第 2 年末及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会议决议公告》,本期债券期限调整为
6.26 年期(即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
7、当期票面利率:5.60%
8、本金偿付安排:本期债券本金余额偿付方案如下:
序号 最晚兑付日 兑付比例1 完成兑付后债券
剩余面值(元)
1 本议案通过后的第 20 个交易日 0.1% 98.70
2 2026 年 4 月 28 日 49.7% 49.00
3 2026 年 7 月 28 日 25.0% 24.00
4 2026 年 10 月 28 日 24.0% 0.00
-- 总计 98.8% --
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下同)。
9、利息偿付安排:原议案资本化利息、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不变,资本化利
息与本期债券本金按照相同的兑付日期和比例进行分期摊还,以票面利率 5.60%
计息:
上述兑付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资
本化利息、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依据上述约定的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偿付安排,每张“H20 融信 1”公司债券
本金及利息的后续兑付方案如下:
二、本期债券兑付安排情况
1、本次计息期限:2025 年 3 月 12 日(含)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不含)
1 以 100 元/张为基准
序号 最晚兑付日期
兑付原
始本金
金额
兑付原
始利息
金额
资本化
利息金
额
资本化
利息之
利息金
额
合计兑
付金额
1
本议案通过后的第 20
个交易日 0.1 0.0149 0.0042 0.0006 0.1197
2 2026 年 4 月 28 日 49.7 8.3572 2.0969 0.3526 60.5067
3 2026 年 7 月 28 日 25 4.5529 1.0548 0.1921 30.7998
4 2026 年 10 月 28 日 24 4.7095 1.0126 0.1987 29.9208
- 合计 98.8 - 4.1685 - -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5.60%,每
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 元,兑付原始利息金额为 0.149 元(税前),资本
化利息金额为 0.042 元(税前),资本化利息之利息金额为 0.006 元(税前)。
3、本次兑付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
4、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三、兑付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
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
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
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
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
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
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
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
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
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 5 号奥体正祥城 6 号楼 7 层 7-3
法定代表人:刘熙
联系人:倪翔宇、梁馨予
联系电话:021-52260069
邮政编码:350008
2、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四层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联系人:钟德根、吴昊
联系电话:010-57631031
邮政编码:1000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14 层
联系人:冯天骄
联系电话:021-68606283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第二次兑付安排公告》之盖章页)
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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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非鱼
- 铁人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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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叶如花
【中金公司】尊敬的“H20旭辉2”投资者: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旭辉集团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存续公司债券进行购回,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仅限交易时段),购回资金兑付日为2025年12月31日。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将继续持有债券。发行...旭辉拿出2亿赎回10亿债券(2折),假如申请人数量大于10亿,应该会按照比例给。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钱是准备好了的,这个应该不会变卦。就是现金太少,而且要打两折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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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尊敬的“H20旭辉2”投资者:
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旭辉集团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存续公司债券进行购回,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仅限交易时段),购回资金兑付日为2025年12月31日。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将继续持有债券。发行人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未购回部分按照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执行。提示投资者需要在申购期限内于系统内申报,具体操作请咨询开户券商。发行人已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交所披露债券购回实施公告,详细内容请您阅读相应公告内容。
特此通知,如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
大家有收到这样的短信吗,这个赎回旭辉有钱兑付吗
根据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旭辉集团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存续公司债券进行购回,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仅限交易时段),购回资金兑付日为2025年12月31日。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用于本次债券购回的,须于购回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不接受本次购回要约,将继续持有债券。发行人购回部分债券将及时予以注销,未购回部分按照前期持有人会议已通过议案执行。提示投资者需要在申购期限内于系统内申报,具体操作请咨询开户券商。发行人已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交所披露债券购回实施公告,详细内容请您阅读相应公告内容。
特此通知,如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
大家有收到这样的短信吗,这个赎回旭辉有钱兑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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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泊科技】尊敬的金科地产集团的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您好!
因近期来电咨询量巨大,管理人虽全力接听,仍可能出现电话占线情况,若您未能及时接通,我们深表歉意。
为确保您的问题能高效处理,建议您将需咨询的事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kgfglrzq@163.com。我们将尽快回复。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您好!
因近期来电咨询量巨大,管理人虽全力接听,仍可能出现电话占线情况,若您未能及时接通,我们深表歉意。
为确保您的问题能高效处理,建议您将需咨询的事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kgfglrzq@163.com。我们将尽快回复。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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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n67
- 不动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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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n67
后续可通过东方财富网该债券公告专区,持续关注其兑付方案等最新动态。
20世茂G1(163216)此前已确定展期兑付方案,兑付期限延至2026年12月,期间分期偿付本息,且有相应增信保障措施,具体安排如下:1. 本金兑付:自2024年12月起分期兑付本金,2025年12月28日需兑付12%本金,后续2026年分4期各兑付15%本金,最后一期兑付日为2026年12月28日。2. 利息兑付:债券票面利率维持年化3.60%不变,每期本金对应的应计未付利息随本金同时支付,...20世茂G1(债券代码163216)最新相关消息集中在2025年11月初,核心围绕发行方世茂股份的重大亏损及债务违约情况,具体如下:
- 重大亏损相关:11月3日,世茂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次日及6日,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先后发布两封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该亏损事项进行同步披露,不过未提及该亏损对20世茂G1债券兑付的额外影响。
- 债务违约持续:此前10月31日,世茂股份已发布公告披露未能按期支付债务,11月4日中金公司针对该债务违约事项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结合此前9月公告可知,世茂股份因销售下滑、融资受限导致流动性紧张,截至8月29日累计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公司债券本息合计11.74亿元,后续拟通过展期还款、票据置换等方式化解债务。
后续可通过东方财富网该债券公告专区,持续关注其兑付方案等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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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n67
- 不动如山
20世茂G1(163216)此前已确定展期兑付方案,兑付期限延至2026年12月,期间分期偿付本息,且有相应增信保障措施,具体安排如下:
不过该方案是此前确定的内容,鉴于世茂股份2025年10 - 11月集中披露重大亏损及债务违约情况,上述兑付方案是否会调整暂未可知,建议通过东方财富网债券公告专区持续关注最新动态。
- 本金兑付:自2024年12月起分期兑付本金,2025年12月28日需兑付12%本金,后续2026年分4期各兑付15%本金,最后一期兑付日为2026年12月28日。
- 利息兑付:债券票面利率维持年化3.60%不变,每期本金对应的应计未付利息随本金同时支付,利随本清。比如2025年12月28日当期,除12元本金外,还需兑付对应利息及额外利息,合计兑付金额15.0209元/张。
- 增信保障:世茂股份以三亚月川相关项目公司100%股权、绍兴世茂广场所属项目公司穿透后100%股权收益权等作为质押担保,同时设置增信项目第三方机构现金流监督机制,保障兑付能力。
不过该方案是此前确定的内容,鉴于世茂股份2025年10 - 11月集中披露重大亏损及债务违约情况,上述兑付方案是否会调整暂未可知,建议通过东方财富网债券公告专区持续关注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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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n67
股票清偿率是每100元债权给2.53*6.46=16.35元这样算的,按目前股价实际是2.53*1.47=3.72元
如果要持有股票的话,就看销债后股票能不能涨到重整预估的股票价值6.46了
“(金科债受偿方案请细读5.12发表重整计划第四章)这个抵债价0.865元从何而来啊
金科重组中不同类型债权人的兑付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全部保障清偿。
职工债权、税款债权:100% 兑付。
小额普通债权(5 万元以下):100% 现金清偿。
大额普通债权(超过 5 万元部分):以债权金额为 100 万元的普通债权为例,首次分配综合清偿率预计为 22.36%。每 100 元债权可获得 2.53 股金科股票(抵...
股票清偿率是每100元债权给2.53*6.46=16.35元这样算的,按目前股价实际是2.53*1.47=3.72元
如果要持有股票的话,就看销债后股票能不能涨到重整预估的股票价值6.46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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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gg011
请问各位金科兑付的股票锁定期是多久啊?什么时候能卖?锁定期间为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不含当日)后一年。自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起,每届满 3 个月解锁一期,分四期依次解除锁定。第一期至第四期解锁股票的比例分别为每家(户)债权人已受领至证券账户的抵债股票数量的 20%、20%、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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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n67
- 不动如山
@帅牛
金科重组中不同类型债权人的兑付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全部保障清偿。
职工债权、税款债权:100% 兑付。
小额普通债权(5 万元以下):100% 现金清偿。
大额普通债权(超过 5 万元部分):以债权金额为 100 万元的普通债权为例,首次分配综合清偿率预计为 22.36%。每 100 元债权可获得 2.53 股金科股票(抵债价 0.865 元 / 股,按 2024 年 12 月股价测算)和 100 份信托受益权(每份估值 0.0192 元)。设有补充分配机制,在偿债资源预留期限(自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年)届满后,如金科股份抵债股票及信托受益权份额在首次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将进行补充分配。”
你可以自己算一算,大致差不多。
十万的债券,股票 信托不会超过1万元。(已经付过5万不计算在内)
20251128收到信托转账
20251209收到股票,但锁不能买卖,不知道何时能够买卖(也无所谓啦)
然后信托给了多少比例知道吗?“(金科债受偿方案请细读5.12发表重整计划第四章)
金科重组中不同类型债权人的兑付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全部保障清偿。
职工债权、税款债权:100% 兑付。
小额普通债权(5 万元以下):100% 现金清偿。
大额普通债权(超过 5 万元部分):以债权金额为 100 万元的普通债权为例,首次分配综合清偿率预计为 22.36%。每 100 元债权可获得 2.53 股金科股票(抵债价 0.865 元 / 股,按 2024 年 12 月股价测算)和 100 份信托受益权(每份估值 0.0192 元)。设有补充分配机制,在偿债资源预留期限(自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起三年)届满后,如金科股份抵债股票及信托受益权份额在首次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将进行补充分配。”
你可以自己算一算,大致差不多。
十万的债券,股票 信托不会超过1万元。(已经付过5万不计算在内)
20251128收到信托转账
20251209收到股票,但锁不能买卖,不知道何时能够买卖(也无所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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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laolii
@余非鱼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gCfyKaMIStJTtPEOmEmKg?pwd=f41q 提取码: f41q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表格能发来参考一下么?中信发了4个附件我一起放文件夹里了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gCfyKaMIStJTtPEOmEmKg?pwd=f41q 提取码: f41q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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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n67
“【中信信托】【中信信托·金科股份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尊敬的债权人:本信托现已开放信托份额受领,为依法保障贵方合法权益,请您登录网站【https://amcai.citictrust.com.cn/login】,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完成身份验证,并受领信托份额。您的初始登录账号为【**********】(为防止信息泄露部分字段以*号隐藏,请填写完整证件号码,如登录账号显示后缀“-1”...上网登记过了,只要求确认银行账户不涉及股票账户,应该和折算多少股票无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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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n67
- 不动如山
赞同来自: laolii
“【中信信托】【中信信托·金科股份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尊敬的债权人:本信托现已开放信托份额受领,为依法保障贵方合法权益,请您登录网站【https://amcai.citictrust.com.cn/login】,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完成身份验证,并受领信托份额。您的初始登录账号为【**********】(为防止信息泄露部分字段以*号隐藏,请填写完整证件号码,如登录账号显示后缀“-1”或“-2”等,请将完整证件号码和后缀一并输入),初始密码为【】。提示贵方尽快登录网站并完成受领,以便尽快确认受益人身份。建议贵方采用电脑端登录,如遇系统访问量过大,可能会略有迟延,请耐心等待,错时或更换浏览器后尝试,登录后请详细阅读操作指引。如遇任何系统操作问题,请于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0至16:30】,致电【023-60367190】咨询。”
金科的后续来啦。看看5万之后还能够拿多少?前面陆友或者球友好像有人提示过6~8元兑一股,不知记忆准确否?
金科的后续来啦。看看5万之后还能够拿多少?前面陆友或者球友好像有人提示过6~8元兑一股,不知记忆准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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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非鱼
- 铁人三项
@lonn67
持有16华夏02,贴个本息计算格式,二个电话指正修改后,已经申报显示“已接收”债券名称 买入时间 持仓天数 持仓数量 本金额 利率 利息 合计16华夏02 20210111 1155 X 100X 7% 1155/365*7% 本金+利息Excel表暂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 。有难点的就是,持有证明(中...不知道这个天数1155怎么算出来的,华夏幸福2020年3月2日以后就以后的利息就没有付过了,这个和什么时候买没任何关系,因为你买的时候付的是全价。然后23年7月25日付过5万,9月26日付过一点利息,24年1月11日付过剩余5万小额。所以算起账来麻烦的很。甚至还有部分人很早签了什么信托计划,先分到了一点钱,更不知道怎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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