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突然接到券商的电话,劝我卖出光大转债,好心劝我光大已经出了到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让我把手中的光大转债卖了,没有等的必要了,还能省点利息等等等等理由。
我就有点犯迷糊了,你券商咋想的:
1.这个价格我现在卖与到期赎回没多少区别啊,况且我到期赎回还有上涨的可能。
2.你劝我买,那肯定就代表你券商或者光大银行想买啊,为什么呢?你买了是等上涨还是自己转股?
3.光大银行可以自己将可转债转股吗?如果自己转股,相当于上市公司自己买自己的股票,可以吗?
4.如果机构帮着光大银行转股,中间的溢价相当于买入机构的亏损,那光大银行怎么给机构补亏损呢,这属于勾兑吗,违规吗?
另外说一下:
1.我的券商是华泰,不知其他人收到电话了吗?
2.我是不会卖出的,我已经持有很久了,你若不让我强赎,我也没必要挣你那三瓜两枣,我不卖也不转,我也有小散的倔强。
我就有点犯迷糊了,你券商咋想的:
1.这个价格我现在卖与到期赎回没多少区别啊,况且我到期赎回还有上涨的可能。
2.你劝我买,那肯定就代表你券商或者光大银行想买啊,为什么呢?你买了是等上涨还是自己转股?
3.光大银行可以自己将可转债转股吗?如果自己转股,相当于上市公司自己买自己的股票,可以吗?
4.如果机构帮着光大银行转股,中间的溢价相当于买入机构的亏损,那光大银行怎么给机构补亏损呢,这属于勾兑吗,违规吗?
另外说一下:
1.我的券商是华泰,不知其他人收到电话了吗?
2.我是不会卖出的,我已经持有很久了,你若不让我强赎,我也没必要挣你那三瓜两枣,我不卖也不转,我也有小散的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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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邹大仙女 、vvmiragevv 、行舟yy 、CelineYo
不要想多了,很可能就是华泰一个自作聪明的基层员工的个人行为,显得他在“关心客户”而已。。。并不能代表华泰,更不能代表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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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ule - 满招损 谦受益
①如果把那3元理解为对这6年的补偿,那么应算作资本利得,散户不征增税,免个税
②如果把3元+2元都理解为利息的话,那么你持有光大zz满1年,免个税。如持有不满1年,交20%个税
偶觉得道理上①更加说的通,毕竟法无禁止即可为。税法上的模糊地带应该作为税收优惠来处理。
②如果把3元+2元都理解为利息的话,那么你持有光大zz满1年,免个税。如持有不满1年,交20%个税
偶觉得道理上①更加说的通,毕竟法无禁止即可为。税法上的模糊地带应该作为税收优惠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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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持有者,去翻翻牌也是一种选择,感觉最后交易价应该会超过105。
虽说银行不缺钱,真掏240亿出来还是有点心疼的。悬念在于是否通过第三方买入再转股?真如此,必须得让持有人吃点甜头的,不然大家都会等赎回。
以上仅仅是一种猜想。
虽说银行不缺钱,真掏240亿出来还是有点心疼的。悬念在于是否通过第三方买入再转股?真如此,必须得让持有人吃点甜头的,不然大家都会等赎回。
以上仅仅是一种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