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老布局的关键信号
关于子嗣继承意图: 判断宗老是否有意让儿子接班,杜建英在集团的地位便是风向标。若真属意儿子,宗老定会扶持杜建英为儿子把控关键岗位。然而,宗馥莉上位后,杜建英反而退出了核心管理层。这种变动本身就鲜明地反映了宗老对二房的最终态度。
关于信托设立意愿: 法律从未规定信托必须达到21亿资金才能设立。若宗老确有意为杜建英设立信托,后期即使时间仓促无法凑足21亿,完全可与汇丰协商,将规模调整至18亿以促成成立。然此操作最终未成,根本原因在于宗老并无意将这笔资产授予杜建英。
杜建英的权谋与宗老的防备
据观察,杜建英确属手段高超、野心勃勃之辈。宗馥莉接任时屡遇阻挠甚至被迫请辞,其根源正在于杜建英已通过掌控娃哈哈上下游关联公司股权,深度绑定了一众宗氏亲属及集团元老的利益。这些既得利益者为维护自身权益,不惜阻挠宗馥莉履职,并指责其“六亲不认、独断专行”。
诚然,宗老一度赏识杜建英的能力手腕,双方有过合作蜜月期。但随着目标逐渐分化(传闻导火索包括杜建英倒向达能、损害娃哈哈利益的事件),宗老越发察觉此女野心过大、难以驾驭,其危险性与不可控性日益显现。这正是他逐步将杜建英边缘化、排除出娃哈哈经营体系的核心动因。
当前诉讼的终极目标与潜在危机
杜建英此番之所以提高诉讼请求级别,其终极目标在于推翻现有遗嘱效力,从而将相应股权分割给她所生的三个孩子。然而,以其惯用手段,一旦胜诉,这些分散至其子女名下的股权最终仍将被她实际掌控与利用。如此一来,娃哈哈的核心所有权将彻底易主,不再归属宗家,而最终落入杜姓囊中!
这也正是宗老最终未将股权直接赋予其子嗣的根本原因。他早已洞察杜建英的危险与手腕——若股权交予相对弱势的儿子,强母弱子的格局下,杜建英必将成为真正的操控者,娃哈哈的资产便会在实质上被其掏空转化,彻底沦为“杜家”的产业。此时仍在为杜建英站台的某些宗氏亲属(所谓“三叔”),其短视更令人扼腕。杜建英当下许以关联公司股份,不过视其尚有利用价值。一旦其掌握实际控制权,原有亲信手中的权益必将逐步被杜氏家族成员所替代。
结论:深思熟虑下的传承定局
综上所述,今日之局面实乃宗老基于全局考量和深刻洞察,历经深思熟虑后的必然安排。此举虽面临风波,却是确保宗氏家族核心资产(娃哈哈控制权)完整传承、免受实质性侵蚀的唯一可行路径。
宗为上头分忧,解决了这么大的麻烦,这是他后期能和冯根生、鲁冠球齐名,获得一系列荣誉的直接原因。这和国资不国资没有关系,外星人能干这事都是好朋友,何况他还是个集体企业。
而集体企业改制确权的原则,我前面贴的条例规定很明确,唯一标准就是“谁出资、谁得益”,所以不看其他,只看出资。
咱们一步步来,确认好一个事实再往下: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国资出资占比是多少?
赞同来自: 明园
宗庆后利用了上城区文教局的资源,帮他向全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去推销。花粉口服液仅3个月就卖掉了120万盒。经销部承包满一年之际,宗庆后和同事们完成了436万元的经营业绩,上交了22.2万的利润。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私人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正常现象,虽然有的可能吃相难看,普通网民也能在道德层面上说几下而已。这次事件暴露出来的是WHH集团是国资占大头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并不是纯粹的私企,里面有三种资本,国资、职工持股会、宗家。现在大家看到的是里面的私人资本在不断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占大头的国资却是多年没有收到分红。这就难免令人生疑了,是真的没有分红,还是将红利转为再投入了?另外,国家早就公开说过,国资应该退出那些不涉及国计民生且完全竞争的领域和行业。WHH里面的国资为什么不早早退出来?
宗庆后意识到,少儿营养品的市场竟然这么大。他先是成立了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做代工(仍属国有校办体系),然后又去浙江医科大学找了营养学专家朱寿民教授,利用中医中用于健胃消食的山楂、桂圆、红枣等食物,搭配出...
虽然没有@我,我理解这条是专门给我的,那我回应宗庆后的弟弟所在一家名叫“中国保灵”的公司。宗庆后与该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代销该公司的花粉口服液。
我想:1、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和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这是不同的两家企业,网上浓墨重彩的承包故事,指前者,而后者才是今天娃哈哈的前身。这些应该不难查证吧?
2、租借是租借,出资是出资,兼并是兼并。说以场地出资,没有任何依据;说有偿兼并是被兼并方对兼并方的出资,那是开国际玩笑了。
宗庆后的弟弟所在一家名叫“中国保灵”的公司。宗庆后与该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代销该公司的花粉口服液。
宗庆后利用了上城区文教局的资源,帮他向全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去推销。花粉口服液仅3个月就卖掉了120万盒。经销部承包满一年之际,宗庆后和同事们完成了436万元的经营业绩,上交了22.2万的利润。
宗庆后意识到,少儿营养品的市场竟然这么大。他先是成立了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做代工(仍属国有校办体系),然后又去浙江医科大学找了营养学专家朱寿民教授,利用中医中用于健胃消食的山楂、桂圆、红枣等食物,搭配出了一个新配方,这就是日后的娃哈哈营养液。
宗庆后在自传中强调:
在娃哈哈成立的过程中,“国家并没有一分钱投资,完全依靠企业自筹资金滚动发展起来”。
他又一直不肯摘掉国资的身份。
“一方面为了好听好看好办事,另一方面是为了安全。”
毕竟在80年代末,民营企业不被信任,甚至还会被挂上投机倒把的罪名。
以成立娃哈哈前身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为例:
宗庆后得到了上城区教育局校办企业办公室提供的10万元贷款、调拨的10万元设备、以及划拨的场地、调配的工人,同时校办工厂享受着多项国家政策上的优惠。
这是当时民营企业想都不敢想的待遇。
1991年,宗庆后“蛇吞象”将当时亏损的杭州罐头厂收入囊中,背后牵线的依然是杭州国资。
上世纪90年代初,娃哈哈迅速扩张,在短时间快速兼并了100多家小厂,这背后也是政府大力推动的结果。
员工1元买股分红8毛
国资大股东20多年未分红
1999年,在娃哈哈集团发展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娃哈哈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宗庆后和员工们终于可以享受企业发展的红利。
杭州上城区国资局为第一大股东,持有46%的股份。宗庆后家族持股29.4%,近2000名正式职工组成的职工持股会持股24.6%。
娃哈哈给予了员工和管理层超高额的分红,增加了企业凝聚力。
有老员工表示,当时普通员工一人能买5000股-2万股,定价1元/股。持股后,“一元钱能分八九毛”,即如果持股份额2万,每年约有1.6万的分红。当时的一位领导,一口气买了45万股,一年光分红就能拿36万元。
首先,一定不否认宗庆后的管理贡献,
其次,宗庆后自己都不否认凭借国资背景获取非常多的好处。
最后,娃哈哈系的200多家体外公司都是2000年成立的,如果都是宗的家族企业,有必要搞200多家体外公司吗?目的还不是想稀释国资股份和员工股份。
在那个年代,如果没有国资背景,学校敢让不知名私营企业把食品卖给学生?
本身宗庆后是顶班母亲工作的小学,他只有初中学历,只能进校办企业。在那个年代也需要保留国营企业员工身份。几乎人没有敢舍弃国营企业员工身份,去做私营企业业主。
赞同来自: 量化投资先锋
刚才那条是回@量化投资先锋 的。你这条后出,我现在专门回复你。赞同,不要浪费彼此的正义感和网络资源。你就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就好了。至于那些历史细节,我估计当地国资委那些新一代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也未必十分清楚。我们网民有空有兴趣可以来吃瓜围观一下,否则就坐等事件的未来发展结果吧。
首先ip在浙江和信息丰富没关系,大家还都在中国呢。但我发帖之前确实去图书馆查了资料,要拿自己的手指着人,我认为这是本份。
其次我主张,要讨论问题,大家都尽量先查证所主张的事实。网上随便复制一个没有出处的说法,大家聊起来会很累。其中有些自相矛盾,有些不符合当时的制度,比如你前贴提到的,派出员工也作为出资那个,说实话我真的有点难以接受。...
但是,WHH集团的国资大股东持股46%是确定的,你没有疑问吧?网民以这次事件为由,追问大股东和上级国资委是否尽到职责保证这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无流失,有什么不妥吗?
看你的IP是浙江的,当地人啊,想必你了解的信息更加丰富。我既不是当地人,也不从事企业管理和专业研究,就是一个普通公民,承认某些用语和表述也不一定妥当和严谨。我关注的重点是这家企业集团中的那46%的国资持股和它的责任人是否尽到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如果不是这次的家族内部的狗血事件,我还不知道国资是WHH集团的大股东。下面是刚才在网上扒到的有关信息,如有不对的就请指正。 娃哈哈的...刚才那条是回@量化投资先锋 的。你这条后出,我现在专门回复你。
首先ip在浙江和信息丰富没关系,大家还都在中国呢。但我发帖之前确实去图书馆查了资料,要拿自己的手指着人,我认为这是本份。
其次我主张,要讨论问题,大家都尽量先查证所主张的事实。网上随便复制一个没有出处的说法,大家聊起来会很累。其中有些自相矛盾,有些不符合当时的制度,比如你前贴提到的,派出员工也作为出资那个,说实话我真的有点难以接受。
最后就是,我也是普通公民。看到你有意愿对公共事务表达自己的正义感,我很钦佩,也很愿意支持你这么做。当然这么做肯定要先查证一些至少能作为线索的事实,同时掌握一些法律和政策作为武器,庶几能不浪费自己的正义感。
我想:1、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和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这是不同的两家企业,网上浓墨重彩的承包故事,指前者,而后者才是今天娃哈哈的前身。这些应该不难查证吧?
2、租借是租借,出资是出资,兼并是兼并。说以场地出资,没有任何依据;说有偿兼并是被兼并方对兼并方的出资,那是开国际玩笑了。
一条条来,先第一条。看你的IP是浙江的,当地人啊,想必你了解的信息更加丰富。我既不是当地人,也不从事企业管理和专业研究,就是一个普通公民,承认某些用语和表述也不一定妥当和严谨。我关注的重点是这家企业集团中的那46%的国资持股和它的责任人是否尽到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如果不是这次的家族内部的狗血事件,我还不知道国资是WHH集团的大股东。下面是刚才在网上扒到的有关信息,如有不对的就请指正。
你第一条请问的问题,我要请问你了,“属于国有的厂房、设备”在哪里?什么时候有过这些??
我在公共图书馆查阅了杭州市官方史志、当时的杭州日报、当事人的访谈录、回忆录,我没有看到你说的东西。
你把员工也作为国资的投入,我完全无法理解。根据查阅到的建国以来所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政策文件,我必须说:你的想法是错的。
娃哈哈的前身是1987年成立的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由宗庆后以承包形式接手。此时,该企业属于国有校办企业性质,初始资源包括教育局提供的场地和基础条件。1988年,宗庆后利用上述资源成立了杭州保灵儿童营养食品厂(后更名为杭州娃哈哈营养食品厂),专注于开发儿童营养液产品。此时的生产设备已具备初步规模,为后续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奠定了基础。
娃哈哈的初始阶段并未拥有独立的大型厂房,而是依托校办企业的场地和逐步升级的设备完成生产。1991年在杭州市政府的支持下,仅有100多名员工但却有着6000多万元银行存款的娃哈哈营养食品厂以8000万元的代价有偿兼并了有6万多平方米厂房、2000多名员工的杭州罐头食品厂(据说此厂此时是资不抵债),从此实现规模化扩张。
1999年杭州市推动国企改革,娃哈哈进行股份制改造: 股权分配:注册资本5.146亿元中,杭州上城区国资局出资2.6245亿元,占股51%;宗庆后个人出资1.51亿元(实际支付6419.5万元,享受政策优惠),占股29.4%;职工持股会出资1.0086亿元,占股19.6%。后来,国资又将5%的持股转让给职工持股会,持股比例从51%降至46%,但仍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
黑体字部分那些东西不知算不算国资的投入,假如有类似的一家企业如果发生涉及产权纠纷的案件,在法庭判决中能否判定为国有资产。请熟悉的网友解释一下。
关于老宗在香港设立21亿美元的信托基金,作为留给三个非婚生子女的遗产之事,有人说是他挣到的钱,怎么用法,他人无权干预和置评。对此,我有疑问,一是这笔资金是如何转移出去的?如果是合法合规、透明地出去的,确实没问题。二是,本次事件的起因,网传是宗公主私下从这个信托基金中划走100多万元被那三个异母弟妹发现后,人家在香港和杭州对她提起了诉讼。因此又有人说,这个信托基金可能是不存在的,应该是设在香港的企业发展基金,用来应对海外业务的。否则依照法律宗公主无权划走里面的资金,受托银行也不会准许。这就引起了我的疑问,这笔资金究竟是老宗的私人财产,还是企业的资金?
如果是企业的资金,大股东对此是否知悉?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1987年,42岁的宗庆后用借来的14万元承包了连年亏损的校办企业经销部——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此时,这家经销部单位共有三名员工,除了宗庆后外,另外两人均是退休女教师。经销部的业务是向上城区的小学批发文具、纸张、笤帚、扫把和饮料。
文教局划给宗庆后一块办公场所,是清泰街160号一个50平米的旧房子,这里是娃哈哈的起点,也是娃哈哈日后的总部所在地。
一周年时,宗庆后拿出了一份漂亮成绩单:全年销售总额436万元,上缴利润22.2万元,净资产800万元,旗下公司3家,员工130人。
1999年,娃哈哈集团进行股权改制,改制后股权结构为杭州市上城区国资局持股51%,#宗庆后#持股29.4%,工会职工持股会持股19.6%。
后来上城区国资局将5%的股权转让给职工持股会,形成了当前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6%,宗庆后个人持股29.4%,杭州娃哈哈集团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职工持股会)持股24.6%的格局。
最终形成了国有资本、个人资本和员工集体所有制相互结合的混合所有制模式,在中国的企业中较为独特。
近2000名正式职工合计持股24.6%,且曾接近实现全员持股,让员工能够直接参与公司决策和分红。
娃哈哈的前身只有150人,1991年合并杭罐厂后才有2000人,如果没有国资背景,文教局为什么给办公场所,宗庆后为什么要给文教局上缴利润,宗庆后又靠什么收购合并国营的杭罐厂?
你第一条请问的问题,我要请问你了,“属于国有的厂房、设备”在哪里?什么时候有过这些??
我在公共图书馆查阅了杭州市官方史志、当时的杭州日报、当事人的访谈录、回忆录,我没有看到你说的东西。
你把员工也作为国资的投入,我完全无法理解。根据查阅到的建国以来所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政策文件,我必须说:你的想法是错的。
娃哈哈原本是100%的国资公司,宗是承包人,后来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宗收购部分股份,工会收购部分股份。问题出在宗在公司之外,宗设立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与达能合作时,也是这么干。这些关联公司,基本都是宗个人或周遍的人控股公司。这些公司都是娃哈哈集团公司上下游公司。宗涉嫌转移公司利润,将利润转移给上下游供应链公司,上下游供应链公司占85%左右利润,娃哈哈集团公司只占15%利润,这才引起娃哈哈...1、娃哈哈的前身是一家集体企业,不是国营企业(当时还没有国资公司这个说法);
2、该集体企业就是宗自己手里办起来的,注册资本由宗向银行贷款5万,加上拆借代理他弟弟所在公司的“中国花粉”货款认缴。包括后期增资,国资的投入为0。
本贴这几天很热啊,一直出现在社区首页。人皆有八卦之心,放下晚课参和一下:娃哈哈原本是100%的国资公司,宗是承包人,后来改制,成为混合所有制,宗收购部分股份,工会收购部分股份。
娃哈哈当年改制的明确政策依据,是93年发布并实施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四条框定了大原则: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该办法后面还给出了一些划分国资的具体判据。(实际上,还有两个更大、更重要得多的相关文件)
而我这两天找到的公开文件、媒体报道和知情人士回忆,通统在说国资对娃哈哈...
问题出在宗在公司之外,宗设立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与达能合作时,也是这么干。
这些关联公司,基本都是宗个人或周遍的人控股公司。这些公司都是娃哈哈集团公司上下游公司。
宗涉嫌转移公司利润,将利润转移给上下游供应链公司,上下游供应链公司占85%左右利润,娃哈哈集团公司只占15%利润,这才引起娃哈哈老员工的不满意,许多老员工原本干股分红,每年0.8元,后来又改制这些老员工会股份也没了,被0元收购。才有人上告,才有国有股份的事。
本贴这几天很热啊,一直出现在社区首页。人皆有八卦之心,放下晚课参和一下:“我这两天找到的公开文件、媒体报道和知情人士回忆,通统在说国资对娃哈哈是零投资。个人认为,如此,根据前述办法,理论上国资在该企业可不拥有产权,所以国资流失问题从根本上不存在。”
娃哈哈当年改制的明确政策依据,是93年发布并实施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四条框定了大原则: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该办法后面还给出了一些划分国资的具体判据。(实际上,还有两个更大、更重要得多的相关文件)
而我这两天找到的公开文件、媒体报道和知情人士回忆,通统在说国资对娃哈哈...
一、请问当年属于国有的那些厂房、设备、员工算不算是国有资产的投入?
二、国有资产管理人负有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这条基本原则从90年代国资改革以来至今一直都坚持不变的。
截至2024年底,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娃哈哈集团”)的股权结构中,国有股份比例为46%,由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下属的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这一比例自1999年企业改制后长期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动。
2022年娃哈哈系总净利润约47.67亿元,而国资持股的娃哈哈集团净利润仅1871.28万元(占0.39%),绝大部分利润通过宏胜集团等宗家控制的体外公司截留。
2008-2022年间,娃哈哈集团未向国有股东分红,管理层及职工分红则以“资金往来”名义划走。
黑体字所说的,我们局外人只能看到网上的信息,先不去评说。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只想知道,在这件事中的那些国有资产管理人是否尽职尽责履行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吃瓜群众不会这么想,大家对农夫有了偏见就很难改变,只是现在又增加了个WHH而已,最终的结局是该喝水的只在乎谁的好谁的便宜,至于高大上再也不会有人信了,其实现在又有几个是圣人呢。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由此想到,我们总是在宣传杰出人物近乎圣的思想是不是有问题,即使古人都说“私德有亏,公德无量”,我们为什么还老是宣传那些不切实际的违法人性的观点呢?
你还是无搞明白,杜就算再干二十年还是要传给儿子因为她已经生不出外姓人了,这就和你的核心观点——彻底沦为“杜家”的产业相矛盾,难不成杜要传给侄子不传儿子?相反宗馥莉变数更大一旦嫁人反而真正落入外姓人手中,你所谓的“去父留子”毫无事实根据纯属猜测,而且即使“去父留子”按中国传统观念依然是外姓人(明确有庶子健在前提下)改个姓太难了。
娃哈哈当年改制的明确政策依据,是93年发布并实施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四条框定了大原则: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该办法后面还给出了一些划分国资的具体判据。(实际上,还有两个更大、更重要得多的相关文件)
而我这两天找到的公开文件、媒体报道和知情人士回忆,通统在说国资对娃哈哈是零投资。个人认为,如此,根据前述办法,理论上国资在该企业可不拥有产权,所以国资流失问题从根本上不存在。
一个相关话题是集团外关联公司。根据媒体报道,达能时期就有这类存在,达娃分家时达能曾以之“告御状“,最后也没告成。达能自己只接受部分资产进入合资公司,显然其余部分也未必就要束手关门。娃哈哈改制是在合资之后,改制方案明面上只通过杭州市有关部门,实际需要浙江省时任分管副省长出面协调各方,显然各方对关联企业的存在并不持异议。
而国有股在集团的存在,我理解类似于英国国企改革保留的”黄金股“,重要事项有否决权。这似乎是对达能合并百富勤表决权的应招,我想这也是商标局不同意娃哈哈商标转让的关键原因。商务部欧洲司最后亲自下场,和法国人谈,但凡明面上不合规,当时肯定就要整改到位。
关于宗的道德评价(指创始人,非大小姐或其他人)。中国传统,一向区分公德私德,公德与众人有关。宗对小股东(很多是中小学教师)分红一向不错,企业员工收入福利都可以,各地天灾人祸多有捐款捐物。宗去世这些相关人表现念旧,特别是退休的老师们还很能写。光靠宗大小姐立人设设不出来,地方媒体搞营销更销不出来。
自媒体时代,私德这次也进入公众视野了。要不最好还是不说?有婚外情、非婚生子就要塌坟,那当代大人物塌坟的会不会太多。
最后还有一点。假如有人违法、有人犯罪,这和法院、警察有关,和企业无关(企业犯罪是另一概念)。这个企业有国有股,如果将来上市还要划转部分到社保基金。让自媒体嚼舌头嚼死,这才是真正的国有资产流失。且各省养老金要打通,整个养老金都要少一块了。
传说很多,疑问很大,看三个孩子的长相和宗泽后几乎一致。再结合宗泽后90年代跟那个小三同时在美国生活多年的经历,再结合这个叔叔几次三番跳出来喷大侄女,细品确实很有意思
**对这种豪门恩怨抱着吃瓜看戏的心态就行了,要对其中的人物产生共情那就是智商有问题了。点赞
其实最尴尬的还是持股的国资,对民企经营的参与太深往往是死路一条,当甩手掌柜不干涉经营又经常成为冤大头,通过党委工会等组织管理结果又搞出了书记是地下情妇这种荒唐事。接下去如果靠法律程序去解决whh的问题的话,估计等法院处理完whh早躺倒了。要靠铁腕手段快刀斩乱麻的话又会引起民企对营商环境的担忧。难**。
你又扯哪里了,孝庄刘娥不把权是他们不想吗?还是他们能力不够?有的时候实力不够去把权反而是灾难。孝庄都靠委身多尔衮换支持福临继位,她背后有什么人能支持她本人当权?刘娥更没有政治资源支持她。宗庆后原本非婚生子,已违背婚姻法,生子也违反当时计划生育政策。
法院怎么判是法院的事,我分析的是宗老为什么没有定宗继昌当继承人。法院还能强行违背宗老的遗嘱?
他又要保持一妻一女形象的人设,他最多只能在家庭内部立口头遗嘱,根本不敢公开立法律承认遗嘱,而是非婚子女根本拿不出法院可以支持遗嘱证据,就不存在法院还能强行违背宗庆后遗嘱的问题。
至于宗庆后的资产就存在巨大争议。
非婚生子连血缘关系都没有判定,只有判定血缘关系后,才有法定继承权。
现在法院只是审理阶段,你怎么知道法院是支持还是否定宗庆后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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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其实早就有人曝光过宗庆后一妻一女的人设都是假的,甚至那几个子女的名字都爆出来了 。但是网络上一堆人斥其为黑子,有意无意的加入一起维护宗庆后的虚假人设。一方面,网络信息透明,一方面很多人在摧毁这种透明,把大家封闭在信息的茧房里别忘了宗大公主之前是公关部长啊
赞同来自: ectrade022
《教你如何架空外资和国资》《教你如何精心营造布衣爱国人设》《教你如何配置子女国籍对冲风险》《教你如何72➕生儿育女》《教你如何体外开公司关联交易掏空母公司》大家还讨论啥啊,这个好啊,得学~再加一课《教你如何把利润转移出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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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孝庄辅康熙,北宋刘娥辅赵祯的例子你不说,你怎么就认准慈禧和武则天了?为啥你只说一半事实呢?法院要是判决她儿子有资格继承股权,会因为杜建英是小三就取消掉吗?会因为杜建英可能会是慈禧和武则天,法院就不让他儿子继承股权吗?你说这些杜建英的事,和他儿子继承股权是两件事杜建英是什么人,跟他儿子能不能继承股权根本毫无关系不知道你老扯杜建英干嘛她儿子拿到股权愿意让他妈管理,你拦得住吗?你又扯哪里了,孝庄刘娥不把权是他们不想吗?还是他们能力不够?有的时候实力不够去把权反而是灾难。孝庄都靠委身多尔衮换支持福临继位,她背后有什么人能支持她本人当权?刘娥更没有政治资源支持她。
法院怎么判是法院的事,我分析的是宗老为什么没有定宗继昌当继承人。法院还能强行违背宗老的遗嘱?
XIAOHULI92 - 唯自渡方是真渡
香蕉人怎么掌控中国大型企业核心??
风长宜
- 投资是一场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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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精心营造布衣爱国人设》
《教你如何配置子女国籍对冲风险》
《教你如何72➕生儿育女》
《教你如何体外开公司关联交易掏空母公司》
大家还讨论啥啊,这个好啊,得学~
我没看明白,你们的理由简直莫名其妙第一楼主说若股权交予相对弱势的儿子,强母弱子的格局下,杜建英必将成为真正的操控者,外戚在公司里的实力会增大,宗家的产业就被杜家夺走了但实际上股权还是在宗家儿子手里,怎么就被杜家夺走了?杜建英只是间接操纵,一旦损害了儿子的利益,儿子必然不会同意,损害儿子的决策也执行不了况且父母之爱子女,必为之计深远,杜建英也不会做出对儿子不利的决策第二宗馥莉掌握公司的的话,她就一...谁说母亲不会害孩子,慈禧有没有监禁毒杀光绪,武则天有没有害死两个儿子。宗馥莉已经在哇哈哈04年左右就基层做起,即便用舅舅也是宗馥莉自己的势力他妈操控不了,但是二房那边完全反过来,儿子不过才二十几岁而母亲已经哇哈哈干了一辈子,这种儿子压不过母亲。皇位自下而上而非给你个权利你就能接的住,如果你这点认知都没有那咱们没必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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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楼主说若股权交予相对弱势的儿子,强母弱子的格局下,杜建英必将成为真正的操控者,外戚在公司里的实力会增大,宗家的产业就被杜家夺走了但实际上股权还是在宗家儿子手里,怎么就被杜家夺走了?
杜建英只是间接操纵,一旦损害了儿子的利益,儿子必然不会同意,损害儿子的决策也执行不了
况且父母之爱子女,必为之计深远,杜建英也不会做出对儿子不利的决策
第二
宗馥莉掌握公司的的话,她就一定会善待宗家人吗?难道宗馥莉他妈这边的施姓外戚就不会进入公司吗?从某些宗氏亲属为杜建英站台就能看出来,宗馥莉对宗家人并不好,否则宗家人也不会站到宗馥莉的对立面
第三
为什么儿子掌控不合理,女儿掌控就合理了?中国自古传承都是传给儿子,就算儿子不行,也会给儿子安排辅政大臣,没见过儿子不争气就传给长公主的
要说家族传承,才更应该传给儿子
你们用家族传承的说法解释,这个理由都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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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宗人设崩塌,让去年至今为娃哈哈情怀买单的人情何以堪。娃哈哈是不行了,都快被宗家掏空了(钱都被宏胜系赚走了),最好是杭州国资大股东介入,安排职业经理人,踢出宗家。宗家已经德不配位,是宗家离不开娃哈哈,不是娃哈哈离不开宗家。太对了,严重怀疑长公主也是美籍,真有可能是一群美国人(包括杜)在争属于中国的资产。
敏感话题,有大量水军,不敢发布跟水军相反的观点。都不是好东西,某泉搞水军铺天盖地宣传纯净水不利于健康,最后也出了。往年把自己宣传为矿泉水,实际都是地表水水库水
钟提到“水军”问题,他在央视回应争议时表示,水军是其中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掌握水军的算法”,并认为“那个恶更大” 。
水军很凶悍。
要说水军,某泉在水行业第一没人敢号称第二,不过后来自媒体时代他那点资本已经不够主导舆论,导致失控了,所以隐晦的攻击更大的媒体资本
gobidaozhao
- 无
钟提到“水军”问题,他在央视回应争议时表示,水军是其中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掌握水军的算法”,并认为“那个恶更大” 。
水军很凶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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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没说到,娃哈哈的大股东是国资。据网上信息,大股东多年没有收到分红,宗家在境外却有一个金额巨大的家庭信托基金,里面是不是涉嫌转移资产,偷税漏税,国有资产有没有被侵占或流失利润被宗家开的上下游公司给截流了,导致娃哈哈集团没啥利润。转移走的是上下游的公司的利润。管理层应该利益回避,不能开这种公司,不然利益容易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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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山恶水出刁民”,资源匮乏型国家也很多都有这种毛病,“衣食足而知廉耻”需要很长时间,日韩指数过去较长一段时间投资回报率很低也有利益很多被转移走了有关
DS:
日本:日本的“财阀”(zaibatsu)虽在二战后被解散,但演变为“企业集团”(keiretsu),通过交叉持股形成紧密的商业网络。核心企业之间通过相互持股、银行贷款和业务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这种结构降低了外部投资者的影响力,普通股东的权益往往被稀释。
韩国:韩国财阀(如三星、现代、SK等)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如循环持股)集中控制权。例如,三星集团通过三星电子与其他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实际控制人(李氏家族)仅用少量直接持股就能掌控整个集团。
影响:交叉持股导致企业治理不透明,普通投资者难以获得公平回报。财阀家族或核心股东通过内部交易、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利润,普通股东的股息分红和资本利得受限,市场对这些企业的估值因此打折扣。
宗庆后已人设塌房,这种事情只会伤害品牌,国资最好尽快出手股权,离场为宜。很多人不了解的是宗馥莉控制了职工会持股,职工会持股和一个个的职工持股不是一个东西,加上自己的股权,已经是绝对控股。国资作为一个参股方,既不参与管理又不是第一大股东,为了一个娃哈哈的牌子已不值得。据说国有股东曾经想退出的,但是股权转让的价格谈不妥,因为国有股东这么多年来几乎没有收到分红,要求给予补偿,但企业实控人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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