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没变,但是执行口径变严了,甚至按照一字一句抠字眼来执行~
那么老登股的跌跌不休,我认为 有一大部分 是 对 税收预期的 逐步 price in~
而小登股很多都还在烧钱阶段,税对于他们来讲只是洒洒水~
那么老登股的跌跌不休,我认为 有一大部分 是 对 税收预期的 逐步 price in~
而小登股很多都还在烧钱阶段,税对于他们来讲只是洒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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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gside
2018 年税务就发现同一问题,要求补缴 3.06 亿(2016—2017 年),还冻结账户:报名
北大荒拿出总局 2011 年 48 号 “公司 + 农户免税” 公告抗辩,认为外来农户也算委托农业生产,应当免税;
当年税企对两类文件适用边界存在省级、总局层面口径分歧,企业提起行政复议后,追缴方案搁置、账户解冻,最终没交钱;
这次争议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定论,等于暂时 “搁置矛盾”,2018—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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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gside
有没有同踩雷的集友,大家一起投诉
2018 年税务就发现同一问题,要求补缴 3.06 亿(2016—2017 年),还冻结账户:刚问了一下豆包,需要大家先找证监会投诉,有了信披违规的行政处罚,下一步才能找公司索赔。
北大荒拿出总局 2011 年 48 号 “公司 + 农户免税” 公告抗辩,认为外来农户也算委托农业生产,应当免税;
当年税企对两类文件适用边界存在省级、总局层面口径分歧,企业提起行政复议后,追缴方案搁置、账户解冻,最终没交钱;
这次争议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定论,等于暂时 “搁置矛盾”,2018—2020 年...
有没有同踩雷的集友,大家一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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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gside
2018 年税务就发现同一问题,要求补缴 3.06 亿(2016—2017 年),还冻结账户:北大荒拿出总局 2011 年 48 号 “公司 + 农户免税” 公告抗辩,认为外来农户也算委托农业生产,应当免税;当年税企对两类文件适用边界存在省级、总局层面口径分歧,企业提起行政复议后,追缴方案搁置、账户解冻,最终没交钱;这次争议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定论,等于暂时 “搁置矛盾”,2018—2020 年税务...我的今天跌停割了,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有代理律师吗?亏损索赔金额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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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gside -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赞同来自: 塔塔桔 、jonathanzn 、R2D3
2018 年税务就发现同一问题,要求补缴 3.06 亿(2016—2017 年),还冻结账户:
北大荒拿出总局 2011 年 48 号 “公司 + 农户免税” 公告抗辩,认为外来农户也算委托农业生产,应当免税;
当年税企对两类文件适用边界存在省级、总局层面口径分歧,企业提起行政复议后,追缴方案搁置、账户解冻,最终没交钱;
这次争议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定论,等于暂时 “搁置矛盾”,2018—2020 年税务没有统一全农垦整改,公司继续沿用旧申报方式,风险持续累积。
这完全是个案。2018年就有的问题。
PS:
北大荒存在理论索赔空间,但有极高现实门槛(核心看点)
1. 潜在构成信披违规的两点事实(维权核心证据)
1)历史已知重大税务隐患,但历年财报未充分提示风险
2018 年北大荒已因完全相同土地承包免税争议被要求补缴 3 亿税款,管理层明确知晓该业务存在巨额补税隐患;但 2021—2025 年年报仅笼统提一句 “税收政策存在不确定性”,未披露 5 年持续扩大的对外承包规模、潜在十几亿补税敞口,属于重大遗漏。
2)互动平台明确给出误导性答复
2024 年 7 月投资者专门提问是否存在补税风险,公司官方回复 “不存在需要补税的情况”,确定性话术误导投资者买入,属于《证券法》定义的误导性陈述。
2. 索赔必须同时满足 3 个法定交易条件
时间区间:2024-07-04(不实答复发布,实施日)之后买入,2026-06-22(补税公告披露,揭露日)之前持有;公告后卖出或至今持仓产生亏损;
损失真实存在:账面 / 实际卖出产生投资差额亏损,留存完整交割单;
因果关系:因公司隐瞒、虚假答复,你误判风险买入并亏损。
北大荒拿出总局 2011 年 48 号 “公司 + 农户免税” 公告抗辩,认为外来农户也算委托农业生产,应当免税;
当年税企对两类文件适用边界存在省级、总局层面口径分歧,企业提起行政复议后,追缴方案搁置、账户解冻,最终没交钱;
这次争议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定论,等于暂时 “搁置矛盾”,2018—2020 年税务没有统一全农垦整改,公司继续沿用旧申报方式,风险持续累积。
这完全是个案。2018年就有的问题。
PS:
北大荒存在理论索赔空间,但有极高现实门槛(核心看点)
1. 潜在构成信披违规的两点事实(维权核心证据)
1)历史已知重大税务隐患,但历年财报未充分提示风险
2018 年北大荒已因完全相同土地承包免税争议被要求补缴 3 亿税款,管理层明确知晓该业务存在巨额补税隐患;但 2021—2025 年年报仅笼统提一句 “税收政策存在不确定性”,未披露 5 年持续扩大的对外承包规模、潜在十几亿补税敞口,属于重大遗漏。
2)互动平台明确给出误导性答复
2024 年 7 月投资者专门提问是否存在补税风险,公司官方回复 “不存在需要补税的情况”,确定性话术误导投资者买入,属于《证券法》定义的误导性陈述。
2. 索赔必须同时满足 3 个法定交易条件
时间区间:2024-07-04(不实答复发布,实施日)之后买入,2026-06-22(补税公告披露,揭露日)之前持有;公告后卖出或至今持仓产生亏损;
损失真实存在:账面 / 实际卖出产生投资差额亏损,留存完整交割单;
因果关系:因公司隐瞒、虚假答复,你误判风险买入并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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