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转债的未来

关于岭南股份管理层侵害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投诉
尊敬的证监会、深交所:
作为岭南转债(128044.SZ)的持有人,本人对岭南股份提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附件一)债权申报公告后的做法感到困惑与不理解,具体如下:
1、该公告在本月11号发布,至今已过去整整六天,公司仍未出具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该做法极不规范与不寻常,前述如塞力医疗(603716.SH),直接在债权申报公告(附件二)中,写清楚债权申报所需材料、申报登记地点、申报时间区间等信息,让转债投资者债券申报具备可操作性,而公司至今未有相关的安排。本人以为,公司并非真心实意想接受转债投资者的债券申报,而是想一味拖时间,本人作为转债持有人,基本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2、在上述债券申报公告发布后,曾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问公司管理层,转债是否具有申报债券的权利,管理层回答是:“由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事先排除可转债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引发减资情况下的清偿权”(附件三)。
而本人回看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附件四)第20页“债券持有人的义务"第4节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而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附件五):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由于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并未提出可转债不在清偿范围内,且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并未禁止相关做法,因此综合判断,本次债券申报,可转债在清偿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在互动易的答复是错误的,这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对债券投资者的误导与不尊重,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蔑视与无知。
鉴于岭南股份管理层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肆意践踏,请证监会、深交所给管理层施加压力,维护公司可转债持有人的权益,具体如下:
1、要求公司尽快出具可转债清偿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包括债权申报所需材料、申报登记地点、申报时间区间等信息。同时申报期的30天应从发布具体申报方式起重新计算。
2、对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会秘书予以谴责并从重处罚,为其在深交所互动易上的错误言论付出应有代价。
3、由于当前关于岭南转债的清偿申报情况信息相当混乱,而当前可转债交易价格仍低于清偿价格,为避免部分转债投资者被误导,低价卖出转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岭南转债应立即停牌处理,直到公司公布可转债清偿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为止。
一名困惑的投资者
2021年10月17日
附件一: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1-10-12/1211236787.PDF
附件二:塞力医疗: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1-09-15/603716_20210915_10_6DQ1Iyz3.pdf
附件三:深交所互动易:管理层关于可转债能否清偿申报的回复 http://irm.cninfo.com.cn/ircs/question/questionDetail?questionId=1024649464642449408
附件四: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18-08-10/1205273660.PDF
附件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14-03/21/content_1867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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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w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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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邮件申报了,
2021-10-22 23:1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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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赞同来自: 乔奇龙 royalmu 没钱又老

申报人名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本人提出的解决方案:
1、要求公司按面值+当期利息回购所持有的转债,本人愿意把转债回售给公司。
2、下修转股价,并且下修到底,实现公司和转债投资者双赢,促进转股。

深圳A股东号:
账户截图:带有深圳A股东号的截图,电脑登录即可截取
营业部盖章持仓证明:
本人已经申报了几千张,还会视情况继续买入申报。
2021-10-22 22: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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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hl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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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修的可能性也有,但下修到底的可能性基本没有,到时候来个下修不到底申报时间又过了就相当痛苦了
2021-10-21 16:4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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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hl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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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公司刚刚增发完,资金应该是相当充裕的,回购价格应该是面值+当期利息101.8?有条件的话还是参与一下,毕竟年末市场资金还是比较紧张的,一旦出现类似去年底那种下跌,还不如先参与回购未来再低价买回
2021-10-21 16:4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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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w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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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找证券公司开持仓证明,发邮件。
2021-10-21 14:29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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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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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出 要求和解决方面,公司可以选择 :
1、要求公司按面值+当期利息回购所持有的转债。
2、下修转股价,并且下修到底,实现公司和转债投资者双赢,促进转股。
只有以上这个方式了。
2021-10-21 12:5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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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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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建议。如您欲行使您的权利,要求岭南股份回购您的可转债,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您将您的相关资料和联系方式提供给我公司邮箱lingnangufen@sina.com,并提出您希望的解决方案。我公司在收到您的债权申报后,将尽快与您联系,并沟通后续处理程序。

公司是要认了,出招了,就想看一下有多少认申报资料,持有人可以把 持有账户截图,深圳股东号,联系方式、 身份证扫描件或者照片 发公司邮箱。
2021-10-21 12:5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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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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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孚日识大局
2021-10-21 09:0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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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端正好青年

赞同来自: 那些杜鹃花 瑶瑶萱萱 ThreeStone

我打电话了,对方说已上报深交所等反馈,并且正在咨询律师
2021-10-20 22: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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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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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投诉,各种渠道,证监会,交易所邮件继续发!
2021-10-20 22:08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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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二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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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2021-10-19 21:4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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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杨001

赞同来自: 嘟歪

大家督促公司

公司增发价才2元多,而转股价5元多,这是牺牲了转债投资者的利益啊?现在公司回购注销,请公司尽快落实回售申报流程,要么下修转股价,下修转股价对于公司来说也是双赢,转债还有不到0.7年就回售了,一样面临选择,要么公司把转债价格搞上100以上,就没人回售了。此前辉丰股份,一次性投资者回售了几个亿,是双输局面啊。希望公司慎重考虑。本人也多次咨询律师,合同约定,募集说明书不能和法律抵触,要么最高法出解释说明
2021-10-19 11:38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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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府一哥

赞同来自: deepocean

问题很严重
2021-10-19 11:3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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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赞同来自: ltm5959

今日要问公司,给处理方案啊
2021-10-19 10:38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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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w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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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发邮件给交易所了
2021-10-18 15:09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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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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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电话问询
2021-10-18 14: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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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杨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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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发了。 大家多发邮寄。屁股决定脑袋,不要坐享其成。
2021-10-18 14: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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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尘

赞同来自: 那些杜鹃花

给深交所电话了,建议发邮件详细描述
2021-10-18 14:0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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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赞同来自: 心静兰馨 lm168

谁拉个岭南转债投资者群啊。讨论维权一下。
2021-10-18 13:58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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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杨001

赞同来自: 百花争艳6318

公司法规定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1-10-18 11:5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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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杨001

赞同来自: 百花争艳6318

公司邮箱 ln@lingnan .cn

我们的诉求是公司回售或者是 下修转股价,建议先跟公司沟通。
2021-10-18 11:4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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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c7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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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2021-10-18 11:3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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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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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深交所 反馈岭南转债 4008089999
2021-10-18 11:3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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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守望

赞同来自: royalmu 没钱又老 心静兰馨

拟回购注销 177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5,603,850 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总股本 1,528,765,831 股的 0.37%,回购价格为 4.03 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质上就是公司高管把限售股按4.03元卖给公司。
1.限售股不能在二级市场卖出。2。市场价是2.75.
是否涉嫌利益输送?
2021-10-18 11:2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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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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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工作建议与投诉:
cis@szse.cn
2021-10-18 11: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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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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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波
2021-10-18 11: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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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胆又穷 - 吃饭、睡觉、拉西、工作、生活,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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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11:0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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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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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邮箱贴出来啊
2021-10-18 11:0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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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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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了,准备邮寄资料申报
2021-10-18 11:0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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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杜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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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09:1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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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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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理有据
2021-10-18 08:4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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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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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08:2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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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xj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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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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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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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08:0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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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瑶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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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的光!支持!
2021-10-18 07:5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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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价格冲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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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07:1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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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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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w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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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尘

赞同来自: 疯狂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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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23:3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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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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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2021-10-17 23:2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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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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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公司可转债发行条款不能违反法律
2021-10-17 23:17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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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liang

赞同来自: 没钱又老

支持,有理有据。
2021-10-17 23:1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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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windy

赞同来自: 高然菊 没钱又老 信忠

支持,让无视转债持有人利益的无良公司付出应有代价。
2021-10-17 23:0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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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活动: 2021-10-22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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