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交易所出了转债下修或赎回要预先披露的新规以后,上市公司和证代都烦死了,天天盯着价格不说,一不小心还收到个监管函。
我给上市公司们支个招。干脆出一则公告,从即日起到转债到期,都不再下修或者赎回。这样就不用天天盯盘了,也不必担心信息披露问题了。
如果又改主意了,想下修或者赎回怎么办呢?那就董事会开个会,宣布之前那个决定无效好了。
利群转债就是这么干的。
我是不是很聪明?
我给上市公司们支个招。干脆出一则公告,从即日起到转债到期,都不再下修或者赎回。这样就不用天天盯盘了,也不必担心信息披露问题了。
如果又改主意了,想下修或者赎回怎么办呢?那就董事会开个会,宣布之前那个决定无效好了。
利群转债就是这么干的。
我是不是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