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本人说,公司会假意下修,或者只把转股价值下修到比转债价值略高,然后去法院批准方案,用限期转股和限期卖出压迫大额转债持有者踩踏卖出,造成严重负溢价,诱导买入转股来大量减少剩余转债存量,今天早上想了想,应该不会的,公司去法院要求批准方案的时候,应该必须把转债存量压得很小才行,否则法院不会批准的。
所以,本人以为,应该会充分下修,下修到底,转股价值应该会逼近100。
那种不充分下修的可能应该不会出现,哪怕出现,公司也得下修第二次到底,然后放消息拉正股,保证大量转股发生之后,才能去法院。
所以,本人以为,应该会充分下修,下修到底,转股价值应该会逼近100。
那种不充分下修的可能应该不会出现,哪怕出现,公司也得下修第二次到底,然后放消息拉正股,保证大量转股发生之后,才能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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