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爱好挑战饭碗"定律,为何在投资上没那么明显,甚至不成立?

"别用你的爱好挑战别人作为饭碗的本事",这个定律想必大家都了解吧,不信去bili搜“踢馆”,那些比武馆教练壮、还高半个头的热血青年、健身教练、社会大哥等等,去踢馆,结果被打得像三岁小孩,还有日本有个朝仓未来,看着很普通一个人,可以轻轻松松连续ko好几个混混,有个手臂比他大腿还粗的肌肉男,也练过拳的,不到2分钟被打趴,其他球类,田径什么的,普通人和职业的也完全无法比,不信去体育馆找个人打场比赛就了解了。

以上这些,使我觉得这个定律普遍成立。可是,投资上面,好像职业的也没牛到那里去,jsl上随便找几个也能吊打一些比较菜的基金经理, 至于大猩猩扔飞镖都能跑赢基金经理的笑话,就更打脸了。相比之下, 普通人几乎不可能打赢散打或MMA职业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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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思达克

赞同来自: cxymj2

同样正收益策略,基金公司拿着别人血汗钱,能执行下去,你拿着自己的钱未必能执行下去。他用你的钱去赌明天,你用自己的钱赌明天,心里感觉能一样吗?
2022-01-16 08:59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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