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五粮液年报中提及的收入确认标准,之前从公司发货给经销售的商品,不直接确认为收入,需要先记作“监管商品”,等到卖给消费者之后,再确认收入。
那么依据更新后的2025中报及2025年报,中报的“监管商品款项”是273亿,年报的“监管商品款项”是263亿,2025年下半年的收入是405-235=170亿,由此可推算出2025年下半年发货给经销商的商品货款是160亿。
可现在的问题是,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一项与营业收入(这里的收入是按照发货给经销商即确认)的比值长期维持在15%左右,2025年下半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算可得为31.86亿元,按照前面测算的下半年发货给经销商的货值为160亿,比值达到了20%,远超之前的15%,这是为什么?
其实2026年1季度也有这个问题,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7.29亿元,按照15%比值测算,发货给经销商的货值为250亿左右,收入确认了228亿,那么应该还有22亿进入了其他流动负债,也就是其他流动负债应该增加22亿,但实际情况是减少了7.5亿。
不知道我的测算哪里出了问题,请专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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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在的问题是,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一项与营业收入(这里的收入是按照发货给经销商即确认)的比值长期维持在15%左右,2025年下半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计算可得为31.86亿元,按照前面测算的下半年发货给经销商的货值为160亿,比值达到了20%,远超之前的15%,这是为什么?
其实2026年1季度也有这个问题,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7.29亿元,按照15%比值测算,发货给经销商的货值为250亿左右,收入确认了228亿,那么应该还有22亿进入了其他流动负债,也就是其他流动负债应该增加22亿,但实际情况是减少了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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