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法拍房,出让方税费确定是由被执行方承担吗??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按国家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看到一个法拍房,现在是登记在企业名下,一些情况跟各位大神请教一下。
这种情况,拍卖的出让方税费,确认是被执行方承担吗?可是不少钱了。尤其是这个土地增值税,算起来好像很复杂?如果08年的房子,拍卖600万,这个增值税大概能有多少?
发表时间 2024-04-16 15:55     来自山东

赞同来自: 明园 作死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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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AAA

赞同来自: BenjaminAA

买过法拍房的飘过,过户交钥匙是法院负责,买方不需要和原房主接触,税费是买方先垫付,然后法院退给你,企业性质的法拍房你要问清楚
2024-04-16 20:10 来自宁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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