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集友,现在讨论的证监会新政,会按2023年年报实行吗?谢谢!

如题
发表时间 2024-04-14 22:49     最后修改时间 2024-04-14 22:50     来自江苏

赞同来自: 杭州开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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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止步啊 -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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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公布

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明确了退市制度调整的过渡期安排。

  重大违法退市指标方面,新修订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新规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并按照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发出时点作出新老划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前作出并披露的,仍按照原上市规则的规定判断是否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后作出的,将按照新上市规则的规定判断是否触及并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规范类退市指标方面,内控非标意见退市情形,以2024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资金占用、控制权无序争夺重大缺陷退市情形自新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在新规则施行时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在新规则施行后被证监会责令改正,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适用新规则判断是否触及规范类退市。新规则施行前实际控制人已经发生变化,且现任实际控制人与资金占用方无关联关系的,原资金占用行为不适用新规则规范类退市;对于新规则施行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将适用新规则资金占用规范类退市。

  财务类退市指标方面,修改后的主板财务类“亏损+营业收入”组合指标,以2024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同时,对于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及原上市规则相关情形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如2024年年报披露后触及新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退市指标,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交易类退市指标方面,本次修改的主板股票和存托凭证市值退市指标,自新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开始适用。
2024-04-15 09:54 来自北京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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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7:06 来自江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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