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破发不影响发行可转债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收到您的投诉后,我所非常重视,及时要求公司核查并作出说明。公司答复如下:

(1)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于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洁净医疗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耗材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上述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由于公司建设项目较多,一定时间内投资金额较大,且公司业务规模近年来快速上升,需要资本支持以提升生产效率并巩固行业竞争优势,因此公司需通过外部融资支持以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考虑到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且融资规模相对有限,难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可转债具备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双重属性,在符合条件时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普通股转化,因而可以通过相对较低的票面利率实现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股东利润回报;

(2)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113);

(3)股价破发不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023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2023年1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记者问》,明确“为有效做好衔接,本次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适用于实施后新受理的项目。前期已受理、目前处于审核阶段的项目,不适用相关监管安排。”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已于2023年5月25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不适用相关监管安排。本次发行可转债目前处于审核阶段,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
发表时间 2024-01-23 19:02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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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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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脑打满
2024-01-23 19:16 来自浙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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