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货币的本质还是一般等价物

信用货币的创造来源于负债,这个事情是没有疑问的,集思录大佬应该都很清楚。但信用货币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认为信用货币的本质是负债的可偿还性,如果负债无法偿还那么信用货币就丧失了意义,这个观点是否正确?

我认为这个观点看似正确但并没有触达本质,负债的可偿还性是信用货币信心的一个方面,但绝不是最根本的问题。我们可以做一个思想实验,假设有这么一个经济体,他的制造业非常发达,并且很奇怪的,这个经济体制造企业都不需要银行贷款,然后银行贷款都是服务业或者是二手房买卖创造的。突然有一天,这个经济体的服务业企业因为某种原因,都宣布我不还银行贷款了(但还在正常经营),请问,这个国家的货币价值失去了吗?

其实并没有。这个经济体的货币仍然可以正常使用,因为他的购买能力没有受到影响,如果能保证银行开门不受影响,理论上只是银行股东受损失。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常见,比如2003年左右的时候,我国银行坏账率达到20%,国家不得不进行银行股份制改造,但人民币购买力还在上升。

但如果某个经济体失去了商品生产能力,如果他又不能对外提供足够的服务品取得贸易平衡(美帝除外,他是特殊性),那么即使这个经济体银行坏账率为0,恐怕这个经济体的货币也无法保值了。

可见,信用货币的本质还是一般等价物,而非债务的可偿还性,要说债务可偿还性,欧美的国债已经不可能偿还了,而阿根廷、土耳其这类国家负债率其实非常低,难道前者货币的信用低于后者吗?显然是扯淡。同样也是因为如此,工业革命前无法实现信用货币,因为生产力太低,社会承载不了过多货币。

由此可以看出,所谓MMT理论是个伪命题,本质上还是货币量和生产能力的匹配性。所以,信用货币的极限还是存在的,因为生产能力再高,也是有极限的。这个极限在欧美,似乎已经被暂时性的突破了,虽然宏观杠杆率中国高于欧美。
发表时间 2023-03-10 16:21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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