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43
赞同来自: vanilla7 、雪中的巴士 、zdtsqj 、自由之梦想 、suijimanbu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更多 »
新规很温和,很呵护市场。
2年10万只是限制了刚上班的新韭菜别着急进来,20厘米对于大部分转债是摸不到的高门槛,很温和。对于柚子们20厘米板或许又多了一个打板的玩法,这符合A股通用规则,ZZ正确,不用再担心能不能玩了。
新老划断的描述可见对市场参与主体的呵护,老乡别走!至于新来的,先了解规则,以后没有理由说不知道规则。
最后欢迎市场进行负面解读,来一次像样的调整。
2年10万只是限制了刚上班的新韭菜别着急进来,20厘米对于大部分转债是摸不到的高门槛,很温和。对于柚子们20厘米板或许又多了一个打板的玩法,这符合A股通用规则,ZZ正确,不用再担心能不能玩了。
新老划断的描述可见对市场参与主体的呵护,老乡别走!至于新来的,先了解规则,以后没有理由说不知道规则。
最后欢迎市场进行负面解读,来一次像样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