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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吉视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吉视转债”的转股价格(2.95 元/股),则“吉视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公司于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吉视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吉视转债”的转股价格(2.95 元/股),则“吉视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