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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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赎条款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下修条款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注:转股价下修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仅会员可见
注:转股价下修是否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仅会员可见
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
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 2.00%
税前 YTM 计算公式
0.600/(1+x)^0.548 + 1.500/(1+x)^1.553 + 1.800/(1+x)^2.551 + 108.000/(1+x)^3.548 = 110.499
募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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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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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4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