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月7日搜特退发布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其中提到有2618家债权人未投票而采用默认同意规则,本人严重反对,但一直不太知道怎么处理,节后静下心来梳理后,又看到要求若有异议需在1月22日前反馈,隐隐担忧错过提出撤销第一次债权人决议申请的时间,想若让这样的骗子骗成功了,是可转债投资人悲哀。几经周折今天我终于联系到了东莞中院搜于特破产案的经办人,她说已有其他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了撤销第一次债权人决议的申请,特发此贴感谢这些懂规则的大佬们。
另经过静心梳理,对规则有了新的认识,死磕到底!
另经过静心梳理,对规则有了新的认识,死磕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