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顺利中小投资者最终将拿到107.6元。
整个扣税流程是
1、公司全额支付到期108元。
2、刊发公告。
3、填写表格,通知券商按什么标准扣税。
以下是我写给公司的邮件,公司已经收到,反馈十分积极正面,但是中途依然存在变数,有转债的投资者可以和公司保持沟通,表达诉求,追踪事情进展。
如果九州转债成功,那么深圳最新的一个辉丰转债回售,以及上海最新的九州转债到期,都是按照实际利息扣税了。
希望即将到期的九州转债对利息部分正确扣税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是贵公司可转债投资者,一个月后公司转债即将到期,由于历史上可转债到期和回售的案例并不多见,且对利息税扣除的方式充满着争议。本次来信是希望公司可以站在维护中小投资者角度正确的计算税收,实现公司转债完美收官。
我们的想法如下:
一、两种主流计税模式,九州应该参照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方式。
目前市场上针对中小投资者转债利息税计算方式差别很大。
以九州转债为例:主流方式有两种。
A、按照面值以上全额计税方式,全额扣税按照8元扣税1.6元。机构和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到手全额利息108元,中小投资者到手106.4元
B、按照募集书约定的利息计税,最后一年2元扣税0.4元,补偿金部分不扣税。机构和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到手全额利息108元,中小投资者到手107.6元
针对这个问题,较近的一例是由中登深圳公司办理的辉丰转债回售。最终以B方案,约定利息部分扣缴。更早一些的茂炼转债也是按照实际利息扣税,
而上海转债也有类似先例,14宝钢EB的到期、以及江南转债的回售都是按照纯利息计算税收的。
所以我们认为既然有先例,我们也希望九州转债在最终确认利息过程中,参考以上维护中小投资者公司的方案。
二、九州的退场,应该更有意义
在中国可转债发行史,最终以到期形式退出的转债仅仅只有5家,且多数在存续期内都已经大比例转股。
九州是少有的转股比例极少,直接退市的转债,我们相信这个案例,会成为转债市场上,一个不太成功的案例。
虽然我们认为九州退市更应该理解成市场行为。但是不管是出自对公司市值管理能力的质疑也好,漠视转债投资者权益低息使用资金也好,相信这样负面的声音存在即会伤害公司声誉。
正因为如此,九州的退市,更应该有意义,有担当,为中小投资承担更多责任,才能不辜负中小投资始终赔钱相伴的坚守。
曾经和中登的老师沟通过类似的事宜,他们说:
如果全额扣税,将所有的损失由中小投资者承担,对公司最安全。
如果按照合同扣税,还有1.2元税收有争议。
所以一部分公司选择全额扣税,给中小投资者造成额外损失。
而和贵公司面临同样问题的辉丰转债,在全额扣税后,用一份更正的公告给出了答案,作出了选择,深交所甚至另行通知券商,为中小投资者退税。
辉丰公司甚至答复投资者,公司认为辉丰投资者投资公司多年,没有取得很好的收益。辉丰公司决定,如果有一天,这笔税收一定要被追缴,辉丰公司全额承担这笔费用。(实际上,这笔税收并没有被追缴,也没有任何理由收取。)
因为污染事件,辉丰转债让投资者产生了不少损失,但是在转债投资者眼里,辉丰转债依然是维护中小投资权益典范。我们希望九州转债成为另外一个典范。
三、税收应该明确的依据,这笔税收,实际支出可能极低
关于税收,参照执行也应该有依据,募集书写明了,8元中2元是利息,那么剩下补偿金6元明确不是了。
我们认为从未有任何机构明确的发文告知“补偿金”可以按照利息税标准征收,也就不应该收,更何况,募集书并没有明确说明“非利息的补偿金”若产生的税收,应该由谁来出。是公司还是中小投资承担,也有争议的地方。
据我们了解,目前未收补偿金利息的四家公司,无一被要求补收,毕竟法律并非儿戏,不会想当然的执行。
随着中小投资在到期前卖出避税,这部分税收占比本身便极少。为了一笔不会支出且实际很少的税收,缓和公司和投资者关系,显然是值得的。
以上是我们中小投资对本次税收问题的理解,期待公司充分考虑各方面得失。本着与投资者双赢的态度,也为了未来再融资工作做铺垫,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姿态完善摘牌工作。
我们坚信,九州转债的告别不应该是黯然退场的故事,它更应该是一个满是闪光点的谢幕。
为了便于公司做参考,我们找了4起案例仅扣利息部分的案例给公司做参考。
四起案例分别为上海两起:回售和到期,各1起。深圳两起:回售和到期各1起。
据我们了解相关案例并不止这四起。
1、辉丰转债
相关公告2020年8月12日
扣税按照0.3847元利息计算。2.6153元补偿金明确不扣
2、茂炼转债
利息2.5元。扣税0.5元
公告明确显示:个人投资者收到的款项为(118.5+2)元/张,机构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收到的款项为(118.5+2.5)元/张。
3、江南水务回售
公告未明确数据。但是也是按照实际利息计算的。
4、14宝钢EB
到期103,支付利息1.5%部分的利息税20% 到手是102.70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bond/announcement/exchangeable/c/3100664902920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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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在议论扣税的对与错,如果只是对和错的事情,打不过就加入好了。我们这些鸡贼的投资者本来就是利用规则的高手。
但是我想说我折腾这事不是为了对和错,而是因为不公平,九州最后107.7的交易价格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所谓机构的税更重就是笑话。
在整件事情里,最弱势群体承担最多的税负,这就是我站出来的原因。
矛盾的根源在于税制的不对等,即便没有机构避税,也会出现外资的避税模式。当然也不是机构的错,他们只是顺势而为。
我发声的原因是因为很少有人愿意为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发声,就像被告的辩护律师一样,他们不会在乎对与错,只会站在职责一方。
我认同一些争议说法的合理性,但是错误的规则衍生出的正确,它不是真正的正确。
也许有人会说,为什么不挑战制度,而去折腾一些个案。我只能说,不管从个人能力和精力上,想把事情上升到更高层面上,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太大。实力不允许,精力不允许。
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作为,可能带给中小投资者更多的不确定性。
再回来对与错的讨论中,从一开始我就只是单纯的看不惯所谓不合理的正确。
所以我不管能不能撼动,我都要站出来说不。我从来不在乎成败,我就是来喊一嗓子不公平的,让既得利益者心里憋屈就是我的目的。
更何况这本是一件站在不同立场和角度上,能看出不同结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