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三峡EB1已经满足强赎条件了,大股东啥打算?没有动静啊。

强制赎回条件:如果长江电力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120%(含120%)
前十大股东累计持有: 188.87亿股,累计占总股本比:83.05%
剩余转股规模(亿) 162.869*1.242=202.28亿元
除大股东外筹码4742*(1-83.05%)=803.77亿元
202.28亿元占比还是不小的,如果强赎,短时间内集中抛出,压力比较大。
2021年长江电力日均成交额仅为10亿。
发表时间 2021-10-13 17:40     最后修改时间 2021-10-1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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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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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发行方是公司,牵涉新增股份,是否强赎属重大事项需要公告。

可交换债发行方是第三方,不牵扯新增股份,第三方如果不强赎可以选择不公告。

以上是券商朋友告知。
2021-10-13 19:16修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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