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问询函里提到:
2020年公司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中显示,报告期期初存在违规担保余额4977万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是2020年5月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提到:
并提出质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等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此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香港起步进行股票质押主要为对外提供担保,不涉及融入资金,因此不属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无需适用《业务办法》。也不知道这些担保是不是包含事后查出的违规担保,如果不包含,那起步就是虚假陈述,就能还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