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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被吸收合并掉,转债的命运如何呢?貌似是个空白,没有先例。几个可能的结果:
个人觉得可能是要赎回了。当然赎回条件可以开个会再讨论,因为这和到期赎回有不同。
- 公司不存续了,就按照清算模式提前到期赎回。
- 由凯撒接续承接众信债务,然而这对于其他债券很好办,对于可转债就有点不清不楚了。是以普通形式债务承接呢?还是以可转债形式?如果是前者,那岂不是散户持有了非AAA债了?如果是后者,可转债的条款怎么确定?
- 回售是不可能的,因为回售是持有人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有人不行使权利,那么这个债务承接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个人觉得可能是要赎回了。当然赎回条件可以开个会再讨论,因为这和到期赎回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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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是极其危险的。
这是被吸收合并,换句话说,众信主体是要退市的。
对于40%溢价率的转债,退市算个什么利好?!
凯撒旅业要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
这是转债历史上的头一遭,没有先例。
扯东音、华通例子的,都属于没搞懂规则的,你去搞清楚区别再说。
一个转债发行的上市公司要被吸收合并,那是要失去上市地位的。
转债持有人究竟是被逼着转为股权接受方案,
还是以债权人身份转到新公司债券?
是否要在最终退市日做出选择?
是否大家都想带着转股权转去新公司? 这是不可能的,新公司不是经批准的公开发行主体。
那这样,对众信转债40%的溢价来说,真不是个好消息。
凯撒要做成这个收购,得给40%以上的合并溢价率才有可能,但是这样看起来是顾及了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不亏钱,但是40%的溢价被吃掉了。
期权价值丢掉了。
要么做不成?做不成是大概率。
在这个环境里,想做如此巨大的制度突破,做不成是大概率。
也需要大家去不断的提诉求,换句话:“维权”
维护的是什么?维护转债持有人持有至到期的权利!
不允许被吸收退市。
利益相关:
轻仓,计划清仓。
这是被吸收合并,换句话说,众信主体是要退市的。
对于40%溢价率的转债,退市算个什么利好?!
凯撒旅业要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
这是转债历史上的头一遭,没有先例。
扯东音、华通例子的,都属于没搞懂规则的,你去搞清楚区别再说。
一个转债发行的上市公司要被吸收合并,那是要失去上市地位的。
转债持有人究竟是被逼着转为股权接受方案,
还是以债权人身份转到新公司债券?
是否要在最终退市日做出选择?
是否大家都想带着转股权转去新公司? 这是不可能的,新公司不是经批准的公开发行主体。
那这样,对众信转债40%的溢价来说,真不是个好消息。
凯撒要做成这个收购,得给40%以上的合并溢价率才有可能,但是这样看起来是顾及了转债持有人的利益,不亏钱,但是40%的溢价被吃掉了。
期权价值丢掉了。
要么做不成?做不成是大概率。
在这个环境里,想做如此巨大的制度突破,做不成是大概率。
也需要大家去不断的提诉求,换句话:“维权”
维护的是什么?维护转债持有人持有至到期的权利!
不允许被吸收退市。
利益相关:
轻仓,计划清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