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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场和转债低迷,要约收购股却时有增加,几乎已经到了可摊大饼的程度,那我来梳理和点评一下现在的要约收购股吧:
先说集思录已登记的:
https://www.jisilu.cn/data/taoligu/#cna
1. 东风科技, 溢价太高,时间太久,价格不定,暂不考虑。
2. 中百集团, 太久无进展,风险较大,但我仍觉得希望尚存,风险收益相当。
3. 聚隆科技, 还有10天左右结束,折价较少,大概率全收走,但不全收可能会亏损。
4. 汇通能源, 还有10天左右结束,折价较少,大概率全收走,但不全收可能会亏损。
5. 重庆百货, 全面要约大概率通过,肉不太多。
6. *ST人乐, 全面要约较大概率通过,肉不太多。
再说几个集思录未登记的:
7. 哈药集团,全面要约大概率通过,已溢价,如回到要约价附近可考虑。
8. 人民同泰,全面要约大概率通过,已大幅溢价,如回到要约价附近可考虑。
9. ST康达, 公告触发全面要约收购,去年要约过的老熟人了,较大概率通过,可能会私有化退市。
就这些吧,欢迎补充。
@鼎级外星人 补充 沧州大化 (可能要约)
@Stars 补充 申通快递 (可能要约)
@mingmingniu 补充 金科股份 (可能要约)
其实我还收藏了不少可能会实施要约的股,比如顾地科技因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大股东估计没钱了所以一直没有下文,我都准备删自选了。
目前看来2-9摊个大饼,然后根据进展和折价率的情况进行高抛低吸应该是不错的策略。
如果你比较保守可以3、4、5、6先入一些,2、7、8、9视折价率和进展情况再买吧。
最近市场和转债低迷,要约收购股却时有增加,几乎已经到了可摊大饼的程度,那我来梳理和点评一下现在的要约收购股吧:
先说集思录已登记的:
https://www.jisilu.cn/data/taoligu/#cna
1. 东风科技, 溢价太高,时间太久,价格不定,暂不考虑。
2. 中百集团, 太久无进展,风险较大,但我仍觉得希望尚存,风险收益相当。
3. 聚隆科技, 还有10天左右结束,折价较少,大概率全收走,但不全收可能会亏损。
4. 汇通能源, 还有10天左右结束,折价较少,大概率全收走,但不全收可能会亏损。
5. 重庆百货, 全面要约大概率通过,肉不太多。
6. *ST人乐, 全面要约较大概率通过,肉不太多。
再说几个集思录未登记的:
7. 哈药集团,全面要约大概率通过,已溢价,如回到要约价附近可考虑。
8. 人民同泰,全面要约大概率通过,已大幅溢价,如回到要约价附近可考虑。
9. ST康达, 公告触发全面要约收购,去年要约过的老熟人了,较大概率通过,可能会私有化退市。
就这些吧,欢迎补充。
@鼎级外星人 补充 沧州大化 (可能要约)
@Stars 补充 申通快递 (可能要约)
@mingmingniu 补充 金科股份 (可能要约)
其实我还收藏了不少可能会实施要约的股,比如顾地科技因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大股东估计没钱了所以一直没有下文,我都准备删自选了。
目前看来2-9摊个大饼,然后根据进展和折价率的情况进行高抛低吸应该是不错的策略。
如果你比较保守可以3、4、5、6先入一些,2、7、8、9视折价率和进展情况再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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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来自: 塔塔桔
在港股私有化或重大重组中,法院会议(Court Meeting)的投票通过条件是协议安排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以下是具体条件和相关细节:
一、法院会议投票通过的核心条件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3部(协议安排 Scheme of Arrangement),法院会议的投票通过需满足以下双重门槛:
1. 股份价值门槛(75%以上支持)
要求:在投票中,赞成票代表的股份价值必须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价值的75%以上(不包括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股份)。
举例:若出席股东共持有1亿股,其中大股东(需回避)持有40%,则剩余6000万股参与投票,赞成票需≥4500万股(75%×6000万)。
2. 人数门槛(50%以上股东同意)
要求:在投票股东中,赞成人数必须超过所有投票股东人数的50%。
举例:若有100名股东投票(不含大股东),至少51名需投赞成票。
二、关键注意事项
大股东需回避
提出私有化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参与投票,仅独立股东(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有表决权。
若大股东持股过高(如90%),可能直接触发强制收购(无需法院会议)。
投票股份范围
仅计算出席法院会议并投票的股份(未出席或弃权不计入分母)。
通常私有化方会积极动员股东参会,以提高通过概率。
法院最终批准
即使投票通过,仍需香港高等法院聆讯批准,法院会审查:
程序是否合规(如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对小股东是否公平(如价格是否合理)。
案例:电讯盈科(2008年)因“种票”操纵投票被法院否决。
三、失败案例分析(未满足条件的后果)
新世界中国(2014年)
因机构投资者反对,赞成票未达75%,私有化失败。
原因:报价被认为低估内地房地产资产价值。
中国粮油控股(2020年)
H股股东支持,但内资股股东反对,未满足分类表决要求。
四、与其他会议的区别
会议类型 法院会议(Court Meeting) 股东特别大会(EGM)
适用场景 协议安排私有化/重组 一般并购、股本变更等
投票门槛 75%股份 + 50%人数(独立股东) 普通决议:50%股份;特别决议:75%
大股东是否回避 是 否(除非涉及关联交易)
五、投资者应对建议
计算投票权重:评估大股东回避后剩余股份的分布,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态度。
关注定价公平性:对比净资产、同行估值,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否支持。
跟踪程序风险:如证监会是否对信息披露或投票程序提出质疑。
总结
港股法院会议的通过条件是“75%股份价值+50%股东人数”双门槛,核心在于平衡大股东与小股东利益。失败案例多因定价争议或程序违规,投资者需结合财务与法律风险综合判断。
Deepseek说,大股东不能投票?
一、法院会议投票通过的核心条件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3部(协议安排 Scheme of Arrangement),法院会议的投票通过需满足以下双重门槛:
1. 股份价值门槛(75%以上支持)
要求:在投票中,赞成票代表的股份价值必须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价值的75%以上(不包括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股份)。
举例:若出席股东共持有1亿股,其中大股东(需回避)持有40%,则剩余6000万股参与投票,赞成票需≥4500万股(75%×6000万)。
2. 人数门槛(50%以上股东同意)
要求:在投票股东中,赞成人数必须超过所有投票股东人数的50%。
举例:若有100名股东投票(不含大股东),至少51名需投赞成票。
二、关键注意事项
大股东需回避
提出私有化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参与投票,仅独立股东(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有表决权。
若大股东持股过高(如90%),可能直接触发强制收购(无需法院会议)。
投票股份范围
仅计算出席法院会议并投票的股份(未出席或弃权不计入分母)。
通常私有化方会积极动员股东参会,以提高通过概率。
法院最终批准
即使投票通过,仍需香港高等法院聆讯批准,法院会审查:
程序是否合规(如信息披露是否充分);
对小股东是否公平(如价格是否合理)。
案例:电讯盈科(2008年)因“种票”操纵投票被法院否决。
三、失败案例分析(未满足条件的后果)
新世界中国(2014年)
因机构投资者反对,赞成票未达75%,私有化失败。
原因:报价被认为低估内地房地产资产价值。
中国粮油控股(2020年)
H股股东支持,但内资股股东反对,未满足分类表决要求。
四、与其他会议的区别
会议类型 法院会议(Court Meeting) 股东特别大会(EGM)
适用场景 协议安排私有化/重组 一般并购、股本变更等
投票门槛 75%股份 + 50%人数(独立股东) 普通决议:50%股份;特别决议:75%
大股东是否回避 是 否(除非涉及关联交易)
五、投资者应对建议
计算投票权重:评估大股东回避后剩余股份的分布,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态度。
关注定价公平性:对比净资产、同行估值,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否支持。
跟踪程序风险:如证监会是否对信息披露或投票程序提出质疑。
总结
港股法院会议的通过条件是“75%股份价值+50%股东人数”双门槛,核心在于平衡大股东与小股东利益。失败案例多因定价争议或程序违规,投资者需结合财务与法律风险综合判断。
Deepseek说,大股东不能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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